昨天早上,省府发布的最新海外买家征税条例,距离正式开始实施只有不到一周的时间。
这一状况让很多买家措手不及,他们中的一些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但交房日期在8月2号之后。由于省府规定,是否要交税是以房屋成交日为准。
因而,如果想避税,就必须在8月2号前成交。由于7月30号和31号为周末,8月1号又是公众假期,所以,截止日期不是8月2号,而是7月29号!留给海外买家的时间只有三天了。
想要三天内成交,谈何容易?如何能让银行同意你的申请?温哥华本地的“钱景吴边”公众号为我们做出了如下的解答。
1. 买卖双方都要认可并签字,提供双方签字后的合同附件
2. 买家必须要在自己的加拿大银行账户上准备好首付款和其他相关费用。
事实上,即便“万事俱备”,银行业不能确保100%批准你提前成交,但如果没有这两个要素,那是绝对不可能提前成交的。
该公众号同时提醒,提前成交需要多方面配合,本次省府征收特别物业交易税事发突然,买房卖房双方经纪人,银行,律师(公证人)都有很大的工作量,需要各方的密切配合才能确保顺利成交。律师(公证人)需要时间处理成交文件以及处理银行贷款文件,请跟您的律师(公证人)尽早沟通。
如果实在没有办法在8月2号前成交,那该如何是好?
在这个举措出台后,很多悲观的买家为了不“因小失大”而会选择放弃定金。但“钱景吴边”指出,如果买家计划放弃定金,以违约的行为导致不能成交,导致不能完成房屋买卖造成卖方损失,买方可能会被依法判决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此项损失超出定金的数额,买方需要赔偿不足的部分。
如果无法避免,又不想违约,那就只能尽快安排好额外的15%资金以便在交接当天顺利办妥。如果因为无法准备好税款而造成房屋不能如期成交,这也是一种违约行为,买方可能会得承担责任。
(本文资料来源:钱景吴边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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