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飞机再也不受气!联邦规定:航班超售赔$2400!丢行李赔$2100!延迟赔$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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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海外的华人移民,飞来飞去是常事,回中国走亲访友啦,父母来加拿大团聚小住啦,寒暑假带孩子飞海岛度个假啦……自然,这其中也少不跟航空公司打交道。

 

谁都希望旅程一帆风顺,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碰上航班延迟、取消,行李丢失、损坏,机票超售被请下飞机,都是让人恼火却又无可奈何的事情。如果再碰上工作人员态度不佳,或者补救措施不到位,真是别提多憋屈了!关键是还没地儿说理去,你冲上前想讨个公道,人家不咸不淡地回你一句:这是公司规定。堵得人那叫一个哑口无言。

 


不过现在好了,联邦交通部长Marc Garneau今天在多伦多皮尔逊国际机场机场宣布,加拿大运输局(Canadian Transportation Agency ,CTA)制订了新的《航空旅客保护条例》(Air Passenger Protection Regulations),将于5月29日公布,并将分两个阶段生效。

 


以后谁再盛气凌人跟你说“公司规定”,你就拿“旅客保护条例”怼回去:不好意思,这是国家规定!

 

第一阶段生效的规定,从今年7月15日开始:

 

如果乘客上了飞机而停在跑道上被延误,航班要为乘客提供正常使用的洗手间,适当的通风条件,适宜的温度,食品及饮料,还要让乘客能与外界取得联系。如果时间超过3小时,飞机应该返回让乘客下机。如果航班当晚无法起飞,航空公司要为所有乘客提供免费酒店及交通服务。

 


对于乘客行李丢失或受损,航空公司要根据情况给予赔偿,最高金额$2100;

 

由于超额订座(Overbooking)或飞机定期维修等航空公司的商业决定而被拒绝登机,航空公司对此应提供赔偿,金额取决于延迟时间长短:若被延误6小时以上,乘客将获得$900的赔偿;若被延误6-9小时,乘客将获得$1800的赔偿;若被延误9小时以上,乘客将获$2400元的赔偿;

 

航空公司还必须制定明确的运输乐器的政策,不论是托运还是随身携带上飞机。

 


第二阶段规定将于今年12月15日开始生效:

 

一旦发生航班延误或取消的情况,航空公司要及时通过各种方式,包括电子邮件、短信等发出通知,并定期更新相关信息;

 

因航空公司自己的原因所造成的航班延误或取消,要对受影响的乘客给予赔偿。对大型公司而言,延误3到6小时最低赔偿为$400;6到9小时最低为$700;超过9小时至少要赔$1,000。

 


对小型公司而言,延误3到6小时最低赔偿为$125;6到9小时最低为$250;超过9小时至少要赔$500。

 

此外,航班延误期间,要为乘客提供食品、饮料及电子通讯服务,比如免费的Wi-Fi。

 

如果航空公司自己无法重新安排乘客出发,且延误时间超过9小时,航空公司必须在竞争航空公司预订航班送旅客到达目的地。如果乘客决定取消飞行,他们将获得退款和所需的经济补偿。

 

航空公司还必须确保5岁以下的儿童坐在父母或监护人旁边,5至11岁的儿童与监护人在同一排,12岁至13岁的未成年人座位离监护人不超过一排。

 


不遵守新规定的航空公司,可能会被CTA罚款,单次高达$25000。

 

“数千名加拿大人参与协助制定这些新规则,”CTA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斯Scott Streiner在一份声明中表示。

 

“我们非常感谢他们的投入,并相信这些开创性的规定,将有助于确保乘客在航空旅行不顺畅的情况下,得到公平对待,”

 

但据CTV报道,加拿大航班乘客权益组织(Air Passenger Rights)的创始人卢卡斯(Gabor Lukacs)表示,大家别高兴太早!他并不看好CTA的所谓新规定,实际上加拿大并不缺规定,而是有了规定如何来实施。

 


卢卡斯说,其实加拿大的大型航空公司,比如加航和西捷早就有类似政策和规定,但实际上实施起来困难重重,乘客们仍然为各种情况和问题投诉不断。

 

他不客气地说,就是CTA的这些规定也本来就是向着航空公司的,估计只会把事情弄得更糟。所谓的新规,不过是再给加拿大乘客一个耳光而已(“This is a slap in the face of Canadian passeng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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